杨陵公函〔2017〕9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朱锋印、叶朝龙
提案内容:关于提高辅警工资待遇的提案
办理结果:尊敬的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公安辅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以改革促管理,将辅警纳入了公安队伍管理范畴,建立了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辅警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了切实改善辅警的工资待遇,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积极争取党工委和管委会支持,明确辅警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执勤补贴3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以陕西省政府公布的杨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在此基础上乘以1.5倍;工龄工资为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执勤补贴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辅警每月增加200元,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增加400元,工作满3年的每月增加600元,3年后不再调整。同时,参照正式民警绩效考核办法,示范区公安局每人每月拿出380元用于辅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分4个等次,拉开绩效工资发放档次,激发了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此基础上,为辅警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事业及生育等社会保险,每年组织一次体检。为全面贯彻落实局党委从优待警的政策要求,2016年10月在示范区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申请专项资金,为每位辅警发放930元的降温费,极大鼓舞了全体辅警人员的工作热情。
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起草了《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送至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正在等待示范区深化改革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警务辅警人员的待遇保障有大幅提高。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刘洪岗 电话:13720436435)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