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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政文函〔2012〕3号

关于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党新元 蒋明霞 杨惠琴

提案内容:关于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广场的提案

办理结果:

尊敬的党新元、蒋明霞、杨惠琴委员,你们提出“关于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广场的提案”很好,这是对我区文化事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近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在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你们提出的拟每年建设10个左右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广场的提案,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及示范区的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各镇办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做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实施。

2012年年初,我局结合“两会”精神,经过多方座谈、征求意见,下发了《杨陵区2012年文化工作安排意见》及《2012年区级部门和镇办文化工作任务分解表》,在安排意见第二条第二款中明确提出:建立农村社区文体辅导员队伍,推动农村和社区广场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探索制定农村文化广场活动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农村广场文化活动向高层次和常态化发展。目前,我局已安排各镇办、社区上报了文体辅导员名单,对他们进行了两期培训,要求文体辅导员们利用业余时间对各村和社区的广大群众进行指导训练,后期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文体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关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群众文化示范广场从资金投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问题,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及省上的设施设备,对于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村组及社区给予奖励,在设施设备配备时予以倾斜,调动基层广大群众文体活动开展的积极性。我们将积极协调区考核办,在年终对于全区各部门、各镇办的文化工作考核中,对照《2012年区级部门和镇办文化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杨陵的文化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文化工作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推进我区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发展,为推动我区文化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也希望各位委员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杨陵文化工作,共同推进杨陵文化产业快速繁荣和发展。

以上答复妥否,望批评指正。

附件:征询意见表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乔麟        联系电话:8701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