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本地医药企业进行“三统一”配送的建议
提 案 人:张战备
案 由:
1、目前,杨陵区只是在公立医院实施“三统一”,个别医疗机构对“三统一”配送的具体措施和内容不理解,对中标药品的执行价格不了解,使实际销售价格和“三统一”规定的销售价格不一致,使“三统一”的利民惠民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解决不了看病贵的实质性问题。
2、由于现在杨凌示范区所辖的医疗机构进行的药品配送的都是西安市内的医药公司,这个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杨凌政府税源的流失,为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带来损失。
建 议: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促进杨陵区医药行业的进一步的发展,建议杨陵区政府选择一家区内的医药企业作为杨陵区各医院的药品配送企业。具体做法是:
1、杨陵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职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医疗机构政策允许。
2、对各级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药品配送企业级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杨陵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与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统筹考虑,实行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药机制有机结合,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的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对在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中执行不力或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依法处理,以保证“三统一”的机制健康、科学、严谨、有序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