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食药监函〔2017〕3号
关于杨陵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郭文川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餐饮店卫生监督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郭文川代表,你们在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在教学科研百忙之中提出很好的建议,这是对我们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您关于加强餐饮饭店环境卫生监督的几条建议,既是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问题,也是我们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内容,针对这些问题,当前我们采取了一些办法,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治规范力度,努力提高全区餐饮单位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开展餐饮店量化评定工作。从2015年开始,我们对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开展餐饮量化分级评定,评定的内容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共九类58项。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等级管理,按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3种卡通形象展示在餐饮单位公示牌内。评定结果既是我们确定监管次数的基础,也是方便消费者通过脸谱选择消费的一种形式,更可以督促餐饮单位通过改进来提高评定等级。
二是广泛开展餐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我们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示范餐饮单位就是其中之一。餐饮单位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过程中会自然检查是否有传染病)是创建和验收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验收和挂牌,督促餐饮单位自主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保障饭菜质量。目前,全区验收命名的示范餐饮单位达到300多家,建成了田园居南门、张家岗市场等5个规范化餐饮集中经营区。今年,我们继续在西农路、五胡路、金鑫步行街开展餐饮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三是分类整治提升“三小”安全水平。近两年多来,结合食品安全创建活动,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作为重点,加强了以改善环境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对小餐饮店推行公示承诺、量化分级,同步实施“明厨亮灶”,鼓励改造后厨硬件设施。对小作坊全面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制度和流程,提升操作间卫生面貌,实施“一票通”管理,并筹建设小作坊园区,引导推动重点品种小作坊实现集中生产、规范管理,今年底园区可全面运营。对小摊贩实行划行归市,在新老城区确定了12个固定地点,由政府统一配备餐车120辆,实行统一地点、统一车辆、统一时间、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餐厨垃圾回收“六统一”管理。对改造提升力度大、变化大的小餐饮和小作坊先后以奖代补近10万元。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改善了“三小”经营环境,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肯定。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公示。每年制定监管检查计划,每季度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隐患。日常监管检查中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店面环境卫生、餐炊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始终是检查的重点内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无健康证上岗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违规经营的餐饮单位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进行立案处罚。与此同时,在餐饮集中经营街区设立监督公示牌,对街区内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文明经营的情况进行季度评比和公示,通过社会监督,倒逼经营户自我改进。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问题容易反弹,根源在于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处罚力度不够大的因素。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持续重视,加大力度,不断改进,提升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白宗明 联系电话:87013113)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