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马栓科 黄丽丽 常红娟 孙丽英
提案内容: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改造应科学合理长远的提案
办理结果:
尊敬的马栓科、黄丽丽、常红娟、孙丽英委员,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随着杨陵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旧版规划在指导城市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方面存在局限性。针对杨陵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示范区规划管理部门,修编杨凌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科学配置空间资源,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合理有序发展。同时,积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依法公示规划草案,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努力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以高干渠、新桥路等为载体,增加带状绿地;结合集中居住片区和工业片区,新增小型绿地公园。同时,新版规划将在自贸区金融服务轴北段,配套建设图书馆、档案馆、音乐厅等文化设施,以满足广大群众的休闲活动需求。
三是积极协调示范区规划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严格严格执行国家、省及示范区有关规定,规范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在新建道路时,同时完成各种地下管线建设,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对于老旧道路增加管线的建设,严格管控,避免多次重复开挖、各自为政现象的发生。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