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调整“限煤”区划,加强环境保护的提案
委员姓名:韩军
提案内容:
随着杨陵示范区的快速发展,结合“四个杨凌”建设的具体要求,更好地从保护杨凌示范区环境出发,建议对杨凌区北工业园限煤区划进行调整。理由:
(一)原有限煤区划随着示范区特别是城北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已不能适应目前和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由于属限煤区,越来越多的入区企业大量使用非清洁燃料,使得工业园区的排污已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程度的污染,必须抓紧治理。
(三)尽早调整限煤为禁煤,可在控制减少环境大气污染的同时,有效减少企业和政府在今后治污方面的投入和浪费。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办理
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韩 军
提案内容:关于调整限煤区划,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韩军委员,您好!首先感谢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5年管委会出台《杨凌示范区燃煤烟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将新老城区划分为禁煤区、改煤区、控煤区,有计划、分阶段地对我区燃煤锅炉进行改造,以达到减少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但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工业化、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环境容量有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阴霾天气接连出现,群众身体健康遭受威胁,进一步狠抓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声愈来愈高。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老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同步淘汰更新区内燃煤锅炉,改变现有锅炉分散、污染物排放量大、资源利用率低的状态,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同时采取关小治大的方针,待集中供热设施到位后,全区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二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激励和约束手段,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示范区淘汰机动车500辆的任务;研究制定《杨凌示范区机动车挂牌管理办法》,禁止或限制外地车辆在杨凌挂牌,防止示范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为氮氧化物减排减压;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四标准”的机动车辆;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2013年,示范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达到75%以上。
三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区内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查渣土车沿途抛洒,区内所有用煤单位及煤炭转运点必须实施全封闭,严禁露天随意堆放。加强城区主要路段及重点区域的清扫保洁,严禁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四是严禁秸秆垃圾焚烧。积极向群众推广秸秆还田措施,鼓励中兴林产、诺菲博尔板业公司继续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空气污染。
五是严格控制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严格禁止居民小区、商住区内等建筑物一层或地下新建餐饮服务设施,加强主要饮食街、烧烤等摊点的管理,减少油烟污染,改善群众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