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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回复--11号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陈让民

提案内容:关于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局联合区金融办等部门,开展了多次银企座谈会,为进一步加强政银企沟通交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对接信贷投放项目,有效解决银行放贷难、企业贷款难问题,实现银企互利共赢,更好地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多数中小企业还是感觉贷款较为困难。这是因为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下,任何一家银行在选择融资对象时,必须也只能以贷款的效益性和风险性为标准。因此,在管控风险、承担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等事项中,管控风险成为首要条件,也就形成了所谓的“门槛”,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金融办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督促各类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好中省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我局也将联合金融办等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各种服务措施,提高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把银企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做出贡献。

同时,示范区管委会为了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抓好示范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用足用好用活中省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作用,支持实体经济渡过难关,于9月14日印发了《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方案的通知》(杨管发〔2020〕15号)和《杨凌示范区发挥财政助力强化“六稳”“六保”金融服务若干措施》(杨管发〔2020〕16号)文件,内容涉及设立3亿元的农科产业股权母基金、设立1500万元的民营小微企业纾困基金、设立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等十条政策措施,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实施,可以很大程度的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二、关于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未落实情况,区委宣传部查询到《关于进一步加快杨陵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杨政办发〔2018〕51号)文件,该文件中对全区文化产业扶持范围、扶持政策、扶持要求进行了明确和指导。2018年文化产业项目由区文旅体局牵头负责,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入区委宣传部工作职责,但截止目前,未提出文化产业政策落实相关情况,也就导致了文件中相关奖扶政策暂时未落实的情况。

职能划转后,区委宣传部一直高度关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多次深入文化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在疫情防控期间,区委宣传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单位,落实和拨付相关补助政策,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步,区委宣传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坚持引进和扶持相结合,积极培育规上文化企业,争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策划一批高质量文化产业项目,组织开展文化产业专场招商推介,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全面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三、关于一企一策应有专家参与的建议,我局与工商联正在制定创新校企合作方案,拟在两所高校为中小微企业聘请科技副总。包括商定选聘教授科技副总、大学生科技副总、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副总等,由专家教授、研究生、优秀大学生组成中小企业服务专家团队,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四、关于工商联牵头成立组织,对政策跟踪服务等建议,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涉企政策落实工作,示范区营商办(行政审批局)已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惠企助企落实窗口,专门负责对各项涉企政策落实督办,接受企业咨询投诉并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可以全部承担该条建议事项。区工商联作为一个群众团体,成员是民营企业,在服务企业方面只能是协调、联系、对接,没有督办、检查等工作职能,如果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来落实涉企政策,一是从职能上协调各单位有困难,二是与示范区营商办的服务窗口职能可能形成重叠,反而不利于对企业服务。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