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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回复-14号

杨陵区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屈晓宁 王川阳

提案内容:关于破解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资金瓶颈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屈晓宁等2位委员,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们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资金瓶颈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经2018年6月15日中共杨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0次会议研究并印发纪要,会议要求财政部门可以先行给付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目前,农业园区班已经起草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申请报告,计划6月25日前报区财政,从而消除金融机构扩大贷款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二、关于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对土地经营权及地面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以便金融机构结合经营主体信用确定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额度,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提出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首先组织专业人员对抵押物进行预评估,然后金融机构再组织专业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由于按照金融政策,抵押物评估必须由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评估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目前,我们已经取消了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抵押物评估之一环节,只由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样不仅满足了金融机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要求,也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关于抵押物评估费用较高的问题   

目前,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前期产权价值评估工作主要由金融机构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抵押物评估的价值按照2.5‰-5‰的比例进行收费。为了减少经营主体负担,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公司一般根据经营主体贷款需求进行评估,即:对于只要抵押物评估价值满足贷款需要即可,对抵押物价值远远高于贷款所需的,评估公司不再评估,这样在就减少了经营主体的评估费用。   

四、关于金融机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不平衡的问题   

由于金融机构政策性规定,以及先前政府落实的500万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全部存储在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因此,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中进展快、额度大。而长安银行、邮储银行2017年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才刚刚起步,目前,已经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开始了试点,但贷款的额度都不大。下一步,随着追加的500万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的落实到位,我们将把风险基金分别存储农村商业银行、长安银行和邮储银行,让长安银行和邮储银行也能放下包袱,减少顾虑,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拓展融资渠道。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