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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赵慧燕 徐有仓 樊志民

提案内容:关于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村妇代会主任待遇的建议。

办理结果:赵慧燕等3位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关心,现将有关提案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村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在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方面受挥了重要作用,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偏低问题我们也多次向上级反映。今年以来,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区委组织部会同我局已于三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区委办已发布《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杨办发[2010]9号),健全了村干部补贴保障和激励机制,把村干部补贴纳入了区财政预算,建立了村干部补贴区财政专项核算制反。村干部任职补贴由基础补贴、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从2 01 O年1月起,现任村级干部每人年基础补贴、绩效补贴之和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牧入的2倍核定,基础补贴将通过工资卡的形式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到人。对于村妇代会主任待遇,由于区级财力紧张,目前主要通过计生专干补贴解决。今后,我们将根据区财力增加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逐步加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财政局

                        二0—0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