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荣国 类别:现代农业
杨政农函〔2019〕 53号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侯昌昌
提案内容:关于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侯昌昌委员,你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实际,制订了多项措施促进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创新发展模式,坚持“支部领导、分工协作,农村集体经济优先发展,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因村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完善运营机制,强化管理体系,激活发展要素,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初步实现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一、加快土地流转,盘活村集体土地
目前,全区共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0多家,现代农业园区耕地面积7.8万亩,流转土地6.3万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80.8%。我区土地流转根据规模化推进、产业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年度、分阶段进行土地流转,按照“先点后面”的原则,按照园区发展规划从各个镇办逐步向全区推进,增强了土地流转的针对性和长远性。
二、探索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一)扶持发展资产盘活型经济。引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备设施等各类集体资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经营等方式取得经营收入。引导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投资兴建仓储设施、商铺店面、农贸市场等物业项目。
(二)扶持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引导经济股份合作社开发利用村集体土地、自然、文化和生态等资源,发展现代高效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和养老产业等。引导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以集体资源资产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
(三)扶持发展服务型经济。发挥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优势,把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聚集起来,引导分散资源变资产,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立足主导产业,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股份合作。鼓励经济股份合作社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劳务承包、培训服务、环境保洁、基础设施管护、文化惠民等新兴业态,实现多渠道增收,增加村集体资产。
三、推广股份制合作模式,实现保底分红
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把握重点环节,选好承接主体,选准经营项目,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保底收益。农户以土地、村集体以财政项目资金入股经营,原则上要确保以土地入股的农户分红收益不低于同期土地的租金收益,确保以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入股分红收益不低于按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益。
四、规范村级经济组织运行
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和理事长、监事长职责,构建成员议事制度,强化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与管理,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五、政策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2019到2022年,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杨陵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池,采取以奖代补、直接注资、短期借款等多种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着力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树立一批发展样板和典型,引领带动其他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及时出台村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在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经费的同时,每年确定10个左右的村,对发展民宿经济、休闲农业、特色种植、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带动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每村给予50-80万元的项目补助,促进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快发展。
(二)落实用地政策。区自然资源和园区办要优先调整未承包到户土地、未履行承包合同土地、村集体机动地、空闲庄基地、撂荒大棚等土地资源整合到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中来,及时调整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性质并完善用地手续,为产权制度改革开花结果奠定基础。坚持同类产业村“整合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为村集体建设集中连片的产业园区、与经营主体股份制合作经营、兴办新型产业提供必备的土地资源。优先将各镇办依法收回的被违法违规侵占的村集体土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按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相关工作。
(三)加大金融支持。金融部门和单位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优先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贷款新路径,深入开展村集体组织赋码贷款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杨凌农商行适当提高涉农信贷规模,支持村级集体发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途径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经济实体。探索“农业保险+险资支农”一揽子农业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试点水果气象指数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鸡蛋价格指数+期货保险、猪料成本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
(四)加大税收优惠。税务部门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认真落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村集体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与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印花税。
(五)加强体系建设。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农经体系建设,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农村各项改革任务、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各镇办农经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分散职责进行整合,理顺农村经营管理职能,落实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六)加大人才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驻区两所大学和对口省厅等单位的联系,聘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权威专家,建立人才智库。加强对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办好职业农民(村干部)学历教育班,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做好人才和技术的引进,培养发展后备干部,吸引有技术、精管理的大中专学生、职业经理、农村能人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投身农村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87012326)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