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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政协2013年度委员第49号提案及办理情况

    案    由:关于严厉打击清理整顿黑宾馆的提案

    委员姓名:汤培芳、徐有仓、赵军利、申  键、张渭甫  陈凯峰

    提案内容:

    随着杨陵文化经济各方面的迅猛发展,农科城的良好形象在人们心中逐渐形成,但一些黑宾馆(旅社)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在我区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的大好形势下,应该扎实彻底有效地清理整顿城区黑宾馆(旅社),让卖淫嫖娼、黄赌毒活动无藏身之地。

                                                 杨陵公安分局

                                  关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9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汤培芳、徐有仓、赵军利、申  键、张渭甫  陈凯峰

    提案内容:关于严厉打击清理整顿黑宾馆的提案

    办理结果:尊敬的各位委员,衷心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清理整顿黑宾馆的提案很好,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于2013年4月19日,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辖区行业场所走访,虚心听取群众对警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广泛听取各界群众对改进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建议,及时了解行业场所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监管、经营行为,保护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旅馆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旅馆业管理重点,实现公安机关对旅馆业治安状况“动态管理、重点管控”的工作目标。

    三是,规范公安机关对旅馆业进行治安检查的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对准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

    四是,2013年1月14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通知》(杨陵公发〔2013〕3号)文件,要求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对无证经营的旅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并积极组织警力立即开展清查整治,取缔无证经营旅馆业,并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坚持疏导在前,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的家庭旅馆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存在严重隐患、属于取缔范围的无证经营旅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消除隐患。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依法予以取缔,做到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