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旧城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其对策的提案
提 案 人:史康立 王洪斌 姜志德 张小林
案 由:
旧城改造加快了我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环评不达标,其原因一是开发商只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二是住宅使用方无设计建议权,原村委会对开发商无约束权利;三是政府部门执法不严,对于不符合环境要求的规划设计做法通过,有无人追究。
建 议:
1、改造的使用方对规划设计要求要有主导权,“设计任务要求”在执行上要有法律效应。
2、政府职能部门应依法审图,对于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