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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回复--61号

杨凌示范区城管执法局杨陵分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陈红英 孙丽英

提案内容:关于治理噪音污染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马红英、孙丽英两位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噪音污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杨陵区政府关于印发杨陵区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杨政办发〔2018〕79号)文件有关规定,噪音污染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能,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噪音污染”的建议,我局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了联系沟通,公安部门将针对噪音扰民问题,积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坚持将开展生活噪音扰民专项整治作为开展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生活噪音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噪音扰民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为整治活动提供广泛的社会民意支持。三是加强沟通,齐抓共管。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共同管理,开展联合巡查,共同治理生活噪音扰民问题。四是文明执法,严管重罚。从日常报警受理、现场调查、证据固定、教育说法、依法处罚等环节规范民警文明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对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罚,坚决遏制噪音污染给群众造成的困扰。

希望你们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城市管理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人:胡引军 联系电话:18629511366)  

杨凌示范区城管执法局杨陵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