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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回复--33号

类别:A类                         杨政民函〔202319

 

 

杨陵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李晓峰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和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晓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和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下辖2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共54个行政村22个社区,总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口25万人,截止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3.64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8%。从2014年开始,我区启动了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区内有养老机构3所(杨陵区社会福利院、杨凌水韵天伦居老年公寓、怡馨养老中心),农村幸福院49所(桶张村、茂陵村、蒋家寨、尚德村、法禧村除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所(景苑社区、邰南社区、东苑社区、姚安社区、常乐路社区、西农社区、职院社区除外),居家养老服务站4所,示范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基本形成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城区街道“一院一中心若干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养老服务架构。但是,与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和老年群体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区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还存在不足和短板。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增添措施,狠抓落实,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抓乡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试点机遇,补齐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陕政办发(2022)37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60%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揉谷、五泉、杨陵街道、李台街道设置4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全托床位不少于50张,护理床位应高于60%。

(二)抢抓社区调整机遇,补齐日间照料中心面积,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社区人口规模、老龄化发展趋势、养老服务需求,对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民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补齐短板。

(三)新建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立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地保障机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四)补齐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的,由区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

(五)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