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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回复--53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3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委员姓名:张小林、李云甫、齐晓军、刘慧、李德君、张曼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小林、李云甫、乔晓军、刘慧、李德君、张曼代表,您们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近年来我区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一是每年年初制定杨陵区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法治培训,每年至少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二是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主办,邀请专家、学者结合重点或热点行政执法领域,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每年与示范区法制办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四是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考试,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的,由陕西省法制办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持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我区先后印发了《杨陵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杨陵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区级各部门法治考核工作比重,在人员招聘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比例,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录取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分类别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杨陵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组织保障。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