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政府干预杨凌各住宅小区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提 案 人:贺圣杰
案 由:
全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不合理,停车难问题突出。从住宅小区和在建的商住小区及安置社区现状看,停车位普遍偏少,停车位不足的现象会越发突出。目前许多住宅小区都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草坪、树木间隙、运动场、人行道都成了停车位,给环卫工人增加了负担,给行人带来了不便,既破坏了小区优美的环境,又给外地客人留下不好印象。
建 议:
1、对各老旧住宅小区,采取政府、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邀请专业规划、设计等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分析研究、规划布局、安排实施。具备平面建设条件的,予以新建或扩建;不具备平面建设条件的,则建地下停车场或钢结构立体停车场。建成后由专人管理采取一定的运营费用,政府必要时可给予一定的补贴。
2、新开发的楼盘,不论是公办、商住还是安置社区都必须从严要求停车位的数量,最好“一户一位”,如达不到,不予审批通过和办证,直至整改达到要求方可实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