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政府第九届杨陵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胡会昌、孟琪人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胡会昌、孟琪人委员,您在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收悉。感谢您对杨陵人事人才工作、基层干部队伍的关心。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办承担着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综治维稳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工作任务繁杂,质量要求高。但各镇办目前存在着在岗工作人员少,人员流动性大等现象,对各项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基层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予以改观。
一、在编制空额范围内,积极为基层充实力量
1、为了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基层,充实镇办力量,今年计划从本科毕业生中为三办两镇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笔试、资格复审工作已经顺利进行,待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结束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把人员分配到各镇办。
2、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为镇村(社区)招聘了70名乡村振兴战略专职工作人员,目前69名专职工作者已经被安排到各自的社区(村)正常开展工作,另外1名待体检、考察结束后安排工作。
3、在公务员招录中,我们优先考虑基层,每年都为镇办招录一批公务员,今年计划招录10名公务员,目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工作已经结束,待考察和公示各环节工作结束后将尽快将人员安排到位。
4、根据工作需要从区外选调的工作人员,优先安排在各镇办锻炼。
预计9月份,本年度新招聘(录)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到位。
二、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规范人员借调程序,稳定基层人员队伍
1、在今年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明确规定“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公务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规范借调程序。我们已经明确规定区级各部门不得随意从镇办借调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需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向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提交借调人员申请,由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统一办理借调手续。按照中省有关规定,人员借调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应及时将借调人员派回所在单位。因工作需要续借的,按程序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3、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不允许调动。如果没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在镇办服务满三年方可调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一律不允许借调或者调动。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欢迎今后多对全区人事人才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