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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杨陵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1号)

   提案内容关于我区改革垃圾处理的建议

   提 案 人:陈凯峰 李  明 马玉建 李晓武 颜冰清 吴建军  赵军利 朱锋印 杨佩芝 徐有仓

   案   由:

    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处:一是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害物(例如:废旧电池,过期药品、废塑料等),去掉有害物的,能回收的,可减少垃圾量高达50%以上。二是厨房垃圾(剩饭剩菜、骨头、菜叶菜根)经生物技术处理1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杨凌搞农业完全可利用。三是变废为宝:垃圾中有30%-40%可以利用,小本利大。四是杨凌要作“垃圾分类”的改革原因有:杨凌区域小,人口居住集中,人口少素质高,(大专院校人口比例多)实施区域畅通难度小,能够形成“垃圾分类”习惯;随着杨凌将成为陕西第一家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标兵和模范区域,应该从环境作法上在全省或关天城市经济带中领先。

    建    议:

1、生活区、商业区、垃圾集中点放置4个垃圾箱分别为(可回收箱、有害垃圾箱、厨房垃圾箱、其他垃圾箱)4个颜色。

2、以域区居民小区为最先实施点,大小区(田园居为例)可放置区域要起到方便群众,集中合理选放美观等。大小居民区垃圾投放点,主管部分要根据人口多少,楼栋数量来定点定量。

3、人员安排:以小区物业公司为主要执行实施单位,可雇用城乡剩余劳动力或收拣废品的城乡低收入人员以500元/月+可回收垃圾产生的收效为工资,4个点4个人(例:田园居小区每月可产生5000元的可回收垃圾;4个人工资=2000元+5000元÷4=1750元/人/月)。

4、宣传工作:由于居住小区人口集中,市民意识性较强,由政府或主管单位印发相关通知,垃圾分类知识好处等由小区物业公司逐户逐门栋发放宣传到位,还有必要再每个垃圾分类点(墙面等)悬挂政府或主管部分的宣传告示。

5、率先在新区或老区做出1-2个示范点出来,再让其他小区、街道办、社区、农村主任或环境卫生负责人来学习参观,再大面积统一方案,统一标准进一步实施。

6、政府要投入购买相关垃圾分类处理的设备(可争取国家科技或环保部门的支持或挟持),场地、厂房、人员等相关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