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杨政农函〔2024〕27号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姜亚琴
提案内容:关于农业行政服务与规模化养殖企业协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姜亚琴委员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农业行政服务与规模化养殖企业协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简化完善相关流程、出台相关检疫政策、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对动物检疫工作进行梳理,结合我区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官方兽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产地检疫规程》对养殖场(户)饲养的动物开展产地检疫,对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及时受理,官方兽医到场查看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经过临床检查,查验畜禽标识和车辆备案等,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截至7月底,产地检疫牛49头、生猪39628头、禽类142300只,宠物22只。同时,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官方兽医严把监督查验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等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严防注水肉、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产品进入消费环节。截至7月底,屠宰检疫生猪89772头。
二、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我局组织官方兽医认真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印发《产地检疫规程》和《屠宰检疫规程》、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关于规范屠宰检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官方兽医履职尽责认识,通过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措施,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三、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智慧监管能力
自202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出证(动物B证),各市(区)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动物B证。目前,无纸化出证(动物A证)正在汉中市试点之中,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出具动物A证,届时,各市(区)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动物A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系统已顺利开发,系统正在西安相关屠宰企业应用测试之中,待与市场监管局衔接后,无纸化出具产品B证正式应用。下半年,根据试点情况再选择市(区)继续开展试点应用,确保2025年6月起全面实施无纸化出具产品B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等新制度新要求的学习贯彻以及“陕西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使用和推广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制度为契机,明确动物检疫各方权利义务,落实各项制度行为规范,指导官方兽医规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推动形成党领导下的政府服务和企业运营良性互动格局,推动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畜禽养殖工作!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