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公交陵〔2025〕26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南雨辰
提案内容:关于建立我区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南雨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区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里提出“首违免罚”概念,交管部门称为“首违警告”,警告也是处罚的一种形式。
“首违警告”是指对列入“首违警告”清单的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给予警告。
“首违警告”的违法清单如下:
| 序号 | 违法代码 | 违法描述 |
1 | 6023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2 | 6011 |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3 | 4010 |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
4 | 4005 | 进入匝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
5 | 1353 | 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车货总质量未达30%的 |
6 | 1352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7 | 1350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8 | 1211 | 信号灯路口越停车线停车 |
9 | 1048 | 禁鸣区鸣喇叭 |
10 | 1039 | 不按规定停车 |
二、我区通过以下几方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与法制理念。深化政治建警,通过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执法为民”理念,明确“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根本问题。端正执法态度,强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杜绝“生冷硬”态度,要求执勤时警容严整、用语规范、举止得体,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细化执法策略,以教育为主。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未系安全带、违法停车)以警告教育代替处罚。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密度和力度。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三是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强化内部督查,领导暗访窗口单位、路面执法,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纳入考核。引导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公示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深化执法能力培训。加强常态化培训,组织法制讲堂、实战演练,学习《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文件,提升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能力。实施资格激励,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者给予政策支持与荣誉激励。
感谢您对我区建立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25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