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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公交陵〔2025〕26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南雨辰

提案内容:关于建立我区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南雨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区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里提出“首违免罚”概念,交管部门称为“首违警告”,警告也是处罚的一种形式。

“首违警告”是指对列入“首违警告”清单的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给予警告。

“首违警告”的违法清单如下:

序号违法代码违法描述

1

602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

6011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

4010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4

4005

进入匝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5

1353

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车货总质量未达30%的

6

135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7

1350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8

1211

信号灯路口越停车线停车

9

1048

禁鸣区鸣喇叭

10

1039

不按规定停车

二、我区通过以下几方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与法制理念。深化政治建警,通过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执法为民”理念,明确“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根本问题。端正执法态度,强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杜绝“生冷硬”态度,要求执勤时警容严整、用语规范、举止得体,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与程序。细化执法策略,以教育为主。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未系安全带、违法停车)以警告教育代替处罚。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密度和力度。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三是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强化内部督查,领导暗访窗口单位、路面执法,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纳入考核。引导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公示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深化执法能力培训。加强常态化培训,组织法制讲堂、实战演练,学习《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文件,提升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能力。实施资格激励,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者给予政策支持与荣誉激励。

感谢您对我区建立交警规范化执法长效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