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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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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李欣、薛颖婷、朱慧珍、王娟宁、张海峰

建议内容:关于规范预付式消费,抓紧监管链条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欣、薛颖婷等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预付式消费,抓紧监管链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全行业制度规定

预付式消费涉及行业广、经营主体差异大,尤其是小型主体数量多、分布散、流动性强,制定覆盖全行业的统一制度需兼顾合规性与实操性,并与上位法衔接。

目前我区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规范预付式消费:一是针对美容美发、小型健身机构等重点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明确退卡退费、服务承诺等实操标准(非强制性制度),引导商家自愿遵守;二是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自律公约,对会员单位实行“发卡备案”“信用评分”等管理,通过行业自治弥补制度空白;三是密切跟踪国家、省级立法动态,提前开展本地调研,储备基础数据和案例,为后续细则制定做好充分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该领域问题,待立法条件成熟后,第一时间启动制度建设,切实回应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诉求。

二、关于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根据2024年示范区领导批示《杨凌12345热线涉预付卡消费诉求受理办理情况及工作建议》要求,由区工信局牵头,文旅体育、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对我区预付卡日常管理、存在问题、工作建议意见等情况进行了梳理。为解决“监管盲区”和“职责不清”的问题,我区通过跨部门协调机制,根据职责权限明确了各部门在预付式消费监管中的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消费维权相关投诉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文旅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行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目前,示范区正在建立单用途预付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工信局(商务局)作为成员单位将按职责权限落实,配合做好全链条监管。

三、关于预付资金监管与失信惩戒

一是在预付资金监管账户方面,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管理范围的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业法人企业须备案,并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按比例存缴保证金,消费者充值资金直接入账,实行银行、商家、监管部门三方监管。区工信局(商务局)负责规模以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的备案,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发卡售卡行为是否符合《办法》规定、预收资金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防范资金风险。目前该制度已在区内大型商超等预付卡管理办法范围内的企业中执行。二是在失信惩戒方面,对于“跑路”“拒不退费”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责人将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并通过“信用中国(本地)”平台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惩处力度。

四、关于建立快速维权机制

为提升维权效率,我区目前已构建“多部门联动+快速响应”的维权机制。一是预付消费维权专线对接12345热线,确保投诉及时转办;对涉及金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投诉,启动“绿色通道”,由牵头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及时处理。二是依据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消协开展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引导消费者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降低维权成本。

四、关于普法宣传与诚信教育

2024年以来,区工信局联合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组织大型商贸企业专题培训3次,详细解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企业规范发卡用卡意识,同步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备案通知及风险提示。宣讲法规监管要求,组织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多渠道向消费者普及风险防范知识,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多措并举推动形成行业“诚信经营”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预付卡消费情况,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