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政建函〔2025〕36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殷密昌
提案内容:关于出台杨凌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有关
规定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殷密昌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杨凌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有关规定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们已积极联系了杨凌供电公司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研究杨陵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有关具体实施规定。在规定出台前,我们将及时与供电公司联系,加大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检查力度,并将供电公司核查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情况作为竣工验收前的必备条件。对继续使用基建临时用电代替正式用电的项目不予以竣工验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视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杜绝用电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