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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陵公函﹝2025﹞15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夏正冬

提案内容:关于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限制性管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限制性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法规,依法管理”的建议。

杨陵区以落实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抓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2023-2024年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陕气专办[2023]2号)、《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了《在全区范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于2023年11月29日对外公布实施,明确2024年全区全年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政策。2024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在全区范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5年继续实行全域禁燃禁放政策。

二、关于“重视宣传,人人参与”的建议。

2023年至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规定,我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发布倡议书、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运用微信群、微博、公众号、杨凌发布等新媒体多种形式,向全区人民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政策,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教育等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各镇(街道)在社区、农村街道、广场等重点部位利用流动宣传车、社区喇叭等方式全方位政策宣传,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在全区形成严打共治氛围;截止2025年,共张贴各类宣传海报、通告10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禁燃禁放政策10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5000人次,在全区形成良好的禁燃禁放氛围。

三、关于“明确区域,限时限地”的建议。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人口相对密集等实际情况,经杨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深入研究和论证后决定,2025年全区继续实行全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政策。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在全区范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四、关于“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的建议。

2023年至202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假期前,公安部门牵头制定了《杨凌示范元旦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方案》《杨凌示范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监管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监管部门与镇(街道)职责,从社区包抓、政策宣传、巡查管控、禁售巡查、道路查控、违法查处等六个方面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夯实各部门、各镇(街道)属地责任,并由相关部门领导带队对各小组工作情况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管控,以农村集市、杨凌武功交界处、超市、商店、库房等部位为重点,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2024年至今,共巡查检查渭河湿地公园、水运广场、后稷公园、河堤路、杨凌大道等重点区域部位200余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余箱,清理沿街销售摊贩100余处,劝阻违规燃放500余次,批评教育1500人次,查处非法出租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销毁烟花爆竹约3吨,保持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实际和新形势下群众诉求,紧盯全区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变化,全面调研群众意见,依法完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提前谋划,严密部署。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示范区有关部门要求,充分征询全区群众意见,提前谋划、起草2026年《全区烟花爆竹燃放限放通告》,为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发布倡议书、流动宣传车、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全区人民宣传禁燃禁放政策,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深化部门联动。结合《杨凌示范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深化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为市民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