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杨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冠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陵区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并举手表决通过。听取和审议了杨陵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锋娟同志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代表人事工作。
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凝聚建设合力,合理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做足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发展底线,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决算编报,不断促进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会议强调,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保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规范办理过程,加大督办力度,强化办理实效,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议要求,区监委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检察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办案中不断探索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创新实践,强化对司法救助制度的广泛宣传,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区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相关同志及受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