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杨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冠明主持并讲话。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
李冠明强调,新任职人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首要标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正确依法有效履职,努力创造新的业绩。要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心中有宪”。尊崇宪法法律,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心中有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和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替人民掌好权服好务。要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戒”。强化政治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领导,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