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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杨政任字〔2015〕8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5〕29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徐军同志任区工业园区办主任;

靳创社同志兼任区粮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国同志任区招商二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向国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杨海平同志任李台街道办副主任。

免去:

徐军同志区招商二局局长职务;

陈印科同志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靳创社同志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亮同志李台街道办副主任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