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任字〔2015〕8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5〕29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徐军同志任区工业园区办主任;
靳创社同志兼任区粮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国同志任区招商二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向国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杨海平同志任李台街道办副主任。
免去:
徐军同志区招商二局局长职务;
陈印科同志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靳创社同志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亮同志李台街道办副主任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