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任字〔2014〕5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小浪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4〕13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王小浪同志区招商二局局长助理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8日
杨政任字〔2014〕5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小浪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杨字〔2014〕13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王小浪同志区招商二局局长助理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