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正文

关于曹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8 00:00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5〕13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6月13日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曹锋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张新建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淡鹏远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曹锋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