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食安办和杨陵区食药监分局为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编制4人,现有4人,人财物由示范区管理,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应急体系,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镇办监管所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责任。
下属5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人财物由区政府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共30人,目前实有30人,配备有17名公益岗位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品药品日常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最新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再提升;2、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现“阳光厨房”;3、持续开展“三小”整治,小餐饮店质量提升,小作坊园区规范运营,小摊贩集中规范管理;4、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餐饮单位“阳光厨房”达到80%;5、做好药品监管;6、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突出问题。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下属五个镇办监管所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无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80.6万元,其中专项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112.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680.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万元,较去年无变化;食品安全专项112.34万元,较去年增加1%,,因2018年食品小作坊园区投产,增加园区检测室所以检测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去年2017年有所增加,因食品检测检验全覆盖,市场检测室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与去年相比无变化,项目经费检测检验费支出较去年增加5万元,用于增加的市场快检室的费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8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去年相比无变化,项目经费预算支出112.34,因增加市场检测室、及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每年递增的原则,较去年略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共计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9万元,减少5%。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车辆运行维护3.42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4%,原因为严格控制租用公务用车数量;公务接待0.29万元,较去年减少0.02万元,下降6%,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增不减的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没有)
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杨陵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