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冠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戴方昌、穆海军、尚璧玉、吉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近三年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赵雅玲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议题,组织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和伟大成果、深刻领悟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的重要意义、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要求、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自我要求等方面全面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指出,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也是回应群众期待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区法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提高审判质量,规范法律适应,严密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以誓言为鉴,加强学习,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尽快转变角色,立足本职岗位,坚持用法治理念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干部。
区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受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