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14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王 博 宋育欢 刘晓敏 雷耀增 何晓玲 焦小燕 巨会兰
范苏会 张效斌 郑亮亮 唐绚丽 田小微 李 松 吴亮亮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