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共有6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条件 。公示期(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1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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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户籍 |
工作单位 |
1 |
姬星 |
杨陵 |
退休职工 |
姬慧圆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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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韬 |
乾县 |
陕西湘大骆驼饲料公司 |
姜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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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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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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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欢琳 |
杨陵 |
农业科技报社 |
刘诚英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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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宸喧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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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佩 |
杨陵 |
大地天元幼儿园 |
魏雄 |
杨陵鲁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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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珂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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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荣华 |
武功 |
杨凌泰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薛军峰 |
杨凌泰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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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程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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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轲凡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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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鲁子朝 |
河北 |
杨凌泰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娜 |
杨凌泰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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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哲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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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妃渝 |
学生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