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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3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241121——20241125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申请人/家庭成员

户籍

工作单位

1

陈海晶

杨陵

陕西云谷青森食品有限公司

吴依诺

学生

2

张莹

陕西横山

杨凌示范区高新幼儿园

3

郭振

武功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