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共有58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享受条件。公示期(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1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魏雪宁 |
田林 |
王兴团 |
宋善全 |
尹倩倩 |
徐伟歌 |
司义民 |
蒋建宁 |
赵娜 |
郭凤莲 |
胡金鑫 |
张静 |
宋桂侠 |
田西琴 |
张伟谋 |
熊全元 |
丰格利 |
魏海银 |
马维海 |
陈建玲 |
赵雪 |
金战飞 |
李会会 |
蒋亚利 |
陈淑娟 |
王宁波 |
毛百群 |
帅建生 |
张强 |
张浩 |
焦荣涛 |
宋群社 |
许香莲 |
刘林生 |
姚嘉 |
刘忠昌 |
张雄杰 |
曹娟维 |
虞翼飞 |
王强强 |
郭增社 |
潘满丽 |
魏智国 |
李锋玉 |
唐荣冰 |
刘海英 |
王萍 |
武燕峰 |
侯淑凤 |
殷育娟 |
郑俊飞 |
孙慧兰 |
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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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萌 |
郭伟 |
赵彩玲 |
尚爱国 |
李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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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