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52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5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刘 霜 |
曹 欢 |
张 成 |
班东霞 |
康 博 |
薛 婷 |
司晓荣 |
闫 伟 |
张永刚 |
杨 阳 |
赵立彬 |
杨海侠 |
邓 飞 |
赵粉妮 |
舒利飞 |
穆雪玲 |
宋永发 |
辛宁博 |
刘学 |
何露露 |
刘 霜 |
闫 峰 |
李 峰 |
周 超 |
马军芳 |
王鼎超 |
樊宪忠 |
张永利 |
张 伟 |
戴 瑞 |
李季春 |
马积芳 |
杜振洋 |
张 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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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文强 |
石建军 |
董青林 |
卢县红 |
陈雨梅 |
闫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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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祁 |
刘天芝 |
李会会 |
徐 娜 |
马宗保 |
贺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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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宁 |
符新联 |
权军献 |
吴 军 |
韩飞鸽 |
李芙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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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