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共有48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享受条件。公示期(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7日)3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杨婷婷 霍新转 田岁玲 张小东 张拉洋 陈列会 刘恩军
刘淑兰 李 俊 靳会敬 李俊录 杨青妹 刘 智 张永涛
郭海丽 马瑞焕 彭亚会 夏 栋 郭金成 艾云飞 祁 艳
呼林杰 张雪莲 马东伟 张永利 郭会听 穆 钊 高 六
田银刚 王建鹏 王宏社 李 龙 闵利利 陈海波 景丽梅
马文杰 崔耀祖 李康正 李公林 李艳珍 刘宏智 张 浩
魏武辉 樊发民 索永顺 刘亚娟 胡青青 伍泽平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