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人员进行复审,共有4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4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工作单位 |
1 | 赵瑞 | 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 |
何腾飞 |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公司 | |
2 | 张嘉敏 | 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庞龙 | 陕西东科制药 |
马禧杰 |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 | |
4 | 张莉莉 | 杨凌怡馨宾馆 |
李青阳 | 无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