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受理、公示,镇、街道办初审,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共有4名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4日)5天。在此期间,如对以上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向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举报电话029-87045578
序号 | 申请人/家庭成员 | 工作单位 | |
1 | 彭小明 | 武功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王援援 | |||
王雨晗 | 学生 | ||
王梓晗 | 学生 | ||
彭梓琦 | 学生 | ||
2 | 牛涛 | 杨凌 | 杨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 |
3 | 索亚妮 | 陕西扶风 | 田园酒店 |
辛维兵 | 陕西杨凌 | 在家务农 | |
辛诚 | 上学 | ||
辛美怡 | 武功 | 上学 | |
4 | 李鑫 | 陕西凌盾保安有限公司 |
杨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