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环境卫生服务队,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杨陵区环境卫生服务队采购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杨陵区环境卫生服务队关于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YCF441
三、采购人名称:杨陵区环境卫生服务队
五、监理工作范围:
1、落实监理岗位职责,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过程监督控制。
2、工程按图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位等变更文件必须得到业主、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签字认可;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有关施工方案及时审核、确认;对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时签收(发);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反应,积极处理。
4、对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竣工交付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时收集齐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并对特殊部位进行抽检。
6、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做好审核工作。
7、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3000.00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询价,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询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杨陵区市政管理局
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30
2、询价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30
3、地 点:杨陵区卫生环境服务队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惠莉
联系电话:029-87018741
采购代理机构:杨陵区环境卫生服务队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