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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通知

  根据杨陵区采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办法的通知》(杨采委发�2006�01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下一参保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承保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公司:人保财险公司杨凌支公司
  二、车辆统一保险的范围: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机动车辆(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游车、客货车、轻型车、大轿车、大货车以及特种车辆等),均属车辆统一保险的范围。
  三、承保时间:
  承保合同由2009年10月8日起至2010年10月7日止。
  四、车辆统一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及保费费率等具体事项详见采购合同,由承保公司确定专人向参保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