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物价局
关于报送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陕价证发〔2015〕14号)及示范区发改局的要求,现就收费年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起停止收费证年度审验工作,2016年1月1日起,统一取消收费证制度。各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并于4月20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区物价检查所。
(一)2014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内容:1、收费单位基本情况;2、收费文件依据(复印件)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情况;3、收费票据使用情况及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4、收费公示情况;5、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收费单位有效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证》副本等。
(三)“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和“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两份表格请登陆杨陵区发改局门户网站http://fgj.ylqzfw.gov.cn/进行下载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我局将按照省局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的要求,选定部分行业和部门的收费单位进行收费评估,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请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评估前的自查准备工作。
资料报送至:杨陵区物价检查所(区政府前楼三楼东)
电 话:029-87012365
附件:1.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杨陵区物价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