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促进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措施》第十三条,对我区零散返岗的返乡农民工,以及返回杨凌上岗的外地农民工,按照其返岗所乘运输工具票面额度的6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和人社部门审核,拟同意对赵鹏伟等2人进行一次性交通补贴,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至7月9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9-87019167。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序号 |
姓名 |
往返地址 |
返岗工作单位 |
车票金额(元) |
拨付金额(元) |
备注 |
1 |
赵鹏伟 |
西安—乌鲁木齐 |
克拉玛依市 众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037.74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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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丹 |
杨凌—武汉 |
武汉市致美义齿制作 有限公司 |
482 |
28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