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具有本辖区(杨街办、大寨办、五泉镇)户籍或在本辖区长期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不属于灵活就业)。
(二)高校毕业生。在本辖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单位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不属于灵活就业)。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2/3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各2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核、复印件2份留存);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核、复印件2份留存);
4.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复核、复印件各2份留存);
6.社会保障卡账户信息(原件复核、复印件2份留存)。
四、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二)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持申报资料、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领取《杨陵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办理申报手续,到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办理地址:杨陵区常乐路步行街18号杨陵区零工市场(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联系电话:029-87018896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