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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一、认定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认定杨凌众源兰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领办的杨陵众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二、创业孵化载体补助

根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向杨陵众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拨付创业孵化载体补助10万元,向杨陵区返乡农民创新创业孵化园拨付创业孵化载体补助8万元,向杨陵区好安居创业孵化基地拨付创业孵化载体补助2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

监督电话:029-87012129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