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社会保险 / 正文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杨管人劳发 [2015]67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区已于20169月首批发放了5.2万余张社保卡,第二批2.4万余张城乡居民社保卡已经制作完成,为保障第二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卡对象

在杨陵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人群(以省人社厅制作的第二批社保卡采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系统数据人群为准)。

二、发卡银行

省人社厅为我区制作的第二批社保卡发行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两家银行共同参与完成。

三、发卡方式和流程

第二批社保卡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调度,各镇办与合作银行负责具体发放。本批社保卡主要采取集中发卡的方式,区人社局协调各合作银行根据发卡计划联系对接街道(镇)、社区(村),各镇办确定发卡时间和地点,城乡居民在通知的时限内自行到发卡点进行领取。对于在集中发卡阶段未领卡的,可自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镇办劳保所进行领取。

社保卡首次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领卡时只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领取。发卡流程主要为签字确认、社保功能激活、金融功能激活等。领取社保卡时请认真核对卡面信息(含照片),如有不符,可拒绝签收,同时登记准确信息重新制卡。

四、时间安排

本次社保卡发放工作从81日开始,8月底结束。请各镇办安排专人于7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区城居保中心社保卡发放窗口(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领卡。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镇办认真组织好这项工作,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分工,同时加强与区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作好社保卡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通过发卡来促进社保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方面的推广应用。

2、社保卡发放必须认真做好登记,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填写《社会保障卡领取办理表》和《社会保障卡领取签字明细表》,发放工作结束后,各镇办要将上述资料以村为单位盖章上报区城居保中心。同时要将卡面信息错误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卡片(问题卡),及无法完成发放的卡片(余卡)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有误人员清单》一并交回。

3、死亡人员的社保卡由直系亲属代领后,并填报《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单》随卡片一同上交区城居保中心进行系统注销。

4、在社保卡发放过程中,要对社保卡的发放、应用、管理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谁组织发放谁负责”的原则,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社保卡发放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保卡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5、社保卡发放结束后,我区将启动年度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要求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必须使用社保卡进行指静脉生存认证,并从9月份起对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通过建行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18年将全面启用社保卡开展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工作,因此要求各合作银行主动和镇办加强工作联系,确保提高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率。

6、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各镇办要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联系人:马承灏联系电话:87012580

 

附件:1、社会保障卡领取签字明细表。

    2、社会保障卡领取办理表。

3、社会保障卡信息有误人员清单。

4、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单。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724

 

 

 

 

 

 

附件1

社会保障卡领取签字明细表

发卡单位/社区名称:所属区域:

序号

社会保障卡号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与社会保障号码一致)

领卡人

签字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备注:此表由社保卡发放机构按档案凭证规定妥善保管。

附件2

社会保障卡领取办理表

栏(必填)

单位名称/社区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

联系手机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开通金融功能□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开通闪付功能

□人脸识别认证通过□指静脉系统认证通过□手机验证码认证通过

备注:

本人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并已详细了解所申请业务内容,同意接受相关要求。

申请人签字:经办机构(章):

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1、业务类型栏为单选项,请在□内打√

2、本申请表不得涂改,请认真填写

序号

社会保障卡卡面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本人身份证姓名

身份证号码

错误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附件3社会保障卡信息有误人员清单

附件4

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单 

注销

申请人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卡号

单位/社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名

委托人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社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名

注销原因

退保 □持卡人死亡□其它□

受理日期

经办人

注销(委托)人签名

注销日期

经办人

编号:

说明:   1、注销业务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第二联受理联(受理机构保存)。

3、第三联注销(委托)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