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对外形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指导,以消除“五乱”( 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禽畜乱跑)、创建“四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农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全区农村面貌有明显改观。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农村“五乱”。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清理村内柴草、杂物,清除街道两侧的乱搭乱建、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二)治理乡容村貌。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乡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粉刷、装修。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进行修复,及时更新内容,大力推广“文化墙”和村规民约上墙等好的做法和形式。乡镇所在地、农村集市、商业街,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放置、悬挂牌匾、横幅,对破旧牌匾、横幅、广告和乱贴乱画“牛皮癣”予以清除。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马路洗车、马路修理。严禁违法建筑,加强对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促进农民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健康行为的形成,在广大农村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农村垃圾“户清扫、乡村收集、区清运填埋”管理模式运行质量。
三、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从4月初到7月底,历时4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要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整治活动的热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7月14日)。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认真地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方案要求,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农村环境治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五乱”。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区上组织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排队,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区委区政府成立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任博(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圣玉(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李仓成(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蒋建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新农村办主任)
党新元(宣传部副部长)
王川阳(文明办副主任)
王宁宁(卫生局副局长 爱卫办主任)
彭崇斌(财政局局长)
米军科(农林局局长)
刘康全(交通局局长)
杨建平(城管局局长)
罗蕴华(国土局局长)
刘宽祥(教文体局局长)
穆仲谋(畜牧局局长)
曹亚岐(李台乡乡长)
杨满卫(杨村乡党委书记)
段永宏(大寨乡党委书记)
李冠明(五泉镇党委书记)
孙建峰(揉谷乡党委书记)
张茂林(街道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王宁宁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各项事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落实,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要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机构、人员、措施、责任、奖惩到位,推进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领导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区爱卫办和文明办要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检查、评比、协调和指导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所需资金的审核划拨工作;区农林局负责设施农业基地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农村垃圾的清运填埋工作;区国土局负责农村旧庄基清理改造、柴草堆放点规划审批工作;区教文体局负责农村中小学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区畜牧局负责养殖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活动中。
(三)广泛宣传发动
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杨凌电视台设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报道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发动,进一步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治理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要充分利用乡村板报、广播喇叭、标语等一切宣传工具,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制。各乡镇要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统筹安排,统一步调,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理、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门前三包”、划分责任区等措施,把卫生责任分解到商铺、农户、机关、企业、学校,使卫生责任区制度与保洁员管理办法衔接起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动员全体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进行监督,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二是建立适宜的处理模式。在垃圾处理方面,各村选择适宜的位置建立垃圾处理场,相对集中的几个村可以统一建立垃圾处理场。在污水处理方面,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排水设施不完善的村组,各乡镇要想方设法,尽快完善。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区政府将建立农村卫生治理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政府导向、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区上投一点,乡镇筹一点,村组集一点,多渠道落实整治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及个人捐资,支持农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见效快、花费少、方法科学、简便易行的整治方案。
(五)强化督查考核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分三次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要在杨凌电视台和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通报,并结合督查情况打分排队,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对先进乡村进行通报表彰,并拿出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在督查考核中,排名连续三次落后的乡镇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