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杨陵区农村倒危房恢复重建救助。
设定依据:
民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民函〔2011〕221号、 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15〕58号)。
申请条件:
因暴雨、洪水、冰雹、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散居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群众可申请救助建房。
办理材料:个人书面申请、房屋倒损图片材料。
办理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后报镇(办)→镇(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办理地点:救助对象户口所属镇(办)民政工作站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电话:
五泉镇:029—87094746
揉谷镇:029—87041016
李台街道办:029—87030090
杨陵街道办:029—87093143
大寨街道办:029—87061555
法定办理时限: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