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三农工作 / 正文

关于2016年精准帮扶对象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杨办发〔2016〕9号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精准帮扶对象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2016年1月29日会议研究,现就精准帮扶对象核查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核查对象问题: 

一是经系统查询出的收入在9000元以下的对象户,均要对其十三项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数据要准确,包括属于“九不准”范围的对象户。二是不在核查名单内,但其家庭困难,群众有反映,村三委会研究应纳入帮扶对象的,也要进行核查,并填写《杨陵区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核查程序及公示问题: 

一是低收入户核定要按照“群众提、代表评、工作组查、村上核、镇上定”的程序严格开展。各村、组要召开群众代表会,由群众代表对低收入户提出建议名单,包村部门根据名单入户核查,村三委会对核查名单逐户审核,上报镇办最终确定。各镇办要成立审核小组,并对低收入户的真实性和最终审核负总责。二是低收入户公示实行三榜公示制,一、二榜在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一榜公示时间为元月31日下午6:00前,二榜公示时间为2月5日下午6:00前,三榜公示时间暂定为春节后,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三、关于资料上报问题: 

一是各包村部门要据实填写各村“精准帮扶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交各镇办。二是每份调查表要经农户、村干部、包村部门负责人、镇办包片领导、镇办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包括新增调查户的调查表,在表右上角注明“新增”) 。三是修改后的调查表以村为单位由镇办统一录入系统。新增的调查户不能录入时,以其纸质调查表为准。对录入系统后的数据,由各镇办负责以户为单位打印,然后由包村部门、镇办及村三级主要领导干部签字确认,并分别在部门、镇办、村及农林局存档以备查询。

各部门、各镇办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项,把需要帮扶的对象底子摸清,把核查对象的收入摸准,“备注”等信息填写完整。各包村部门要注意做好工作资料存档和会议讨论事项的详细记录,对经各方签字认可的资料妥善保存,并报各镇办收集汇总。各镇办应在资料汇总前安排专人或组成专项工作组,严格对各部门上报的核查情况进行再审核,确保各项资料完整有效,并报区农林局备案。 

四、关于“九不准”问题: 

父母与两个以上儿子均分家分户,其收入核定的问题。应计算几个家庭平均收入,并在单独分户父母的备注栏后注明“有两子”、“有三子”等。若分家分户的儿子中有一个属于“九不准”的前八种情况,则其父母也应属于“九不准”。

附件:1.农民人均纯收入项目界定标准 

2.各村精准帮扶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3.杨陵区2016年低收入户基本情况公示表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30日 

附件1 

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扣除经营成本)项目 

界定标准 

一、农业收入类 

(一)粮食作物

年亩均纯收入500元,其中:小麦200元、玉米300元。 

(二)育苗

1.当年栽植按年亩均纯收入2000元计, 

2.两年以上按亩均纯收入3500元。 

(三)经济林果

1.葡萄:三年起算,年亩均收入3000元; 

2.苹果:三年起算,年亩均收入4000元; 

3.猕猴桃:三年起算,年亩均收入500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以上三项2年(含2年)以下按0元计。 

4.其他品类按亩收入3000元计。 

(四)设施农业

1.设施蔬菜按每米200元计; 

2.草莓、西甜瓜、食用菌等有别于蔬菜的按每米300元计。 

(五)畜牧养殖

1.蛋鸡每只每年按15元计; 

2.奶肉牛按每头每年1000元计; 

3.羊每只按每只每年200元计; 

4.猪每只按每年300元计。 

二、打工收入调整 

区内打零工的,妇女每人每天按40元计算,男子按60元计算;技工至少每人每天100元,其他不变。 

三、转移性收入不计入收入部分 

低保收入、春冬救济、临时救助、教育补贴、医疗补贴、丧葬补贴、农机补贴等一次性转移性收入不纳入收入部分,但应在备注栏内填写清楚。 

四、关于全区31项城乡一致政策统计表(一)的解释 

原文件(杨办发〔2016〕8号)第23页中第11项应改为:计生家庭60岁以上每人每月补助106元。 

五、其他按原文件执行 


附件2 

各村精准帮扶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村名

核查

任务数

核查后具体情况

新增

低保户

合条件总户数

备注 

“九不准”各类数量 

“九不准”总户数 

高于9000元户数 

低于9000元户数 

新增核查户数 

其中符合条件户数 

2016年低保户数 

低保户收入低于9000元的 

举家外出 

财政供养 

两委干部 

城镇购房 

购置车辆 

购置机械 

经营实体 

种养大户 

儿女分户 


附件3 

杨陵区2016年低收入户基本情况公示表 

(第次公示)

镇(办)                   村              村民小组              时间: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元、个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种植业收入

养殖业收入

二三产收入

工资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纯收入合计

人均纯收入

10 

公示内容举报电话:镇(办);区农林局87012326;包村部门 

村干部违纪举报电话:镇(办); 

包村部门及镇办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区纪委87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