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杨脱贫组发〔2016〕1号
杨凌示范区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5日
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示范区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到2018年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杨凌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2017年实现全面高标准脱贫为目标,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就业创业、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为举措,举区一致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为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杨凌实际,2016-2017年将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作为全区精准脱贫的目标,2016年完成669户2678名低收入人口的脱贫任务,其余2017年全面完成。对于达到脱贫目标的及时退出,对于返贫的人口及时纳入。
二、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一)精准识别。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元月15日,由杨陵区政府牵头统一安排,实行区级领导包镇(办)、部门包村(社区)、镇(办)领导包片,区、镇(办)、村干部包户和逐级签字审核工作责任制,每个村(社区)都要成立摸底审核工作组,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领导、人员、任务、措施、责任五到位。通过摸底做到“六清一实”,即家庭人员基本情况清、承包土地面积清、作物种植面积清、养殖规模数量清、务工人员从事工种和去向清、住房情况清、家庭收入核算实。精准脱贫对象户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各工作组要逐户逐人摸清情况,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严格审核。按照“十步法”审核程序、“九不准”审核标准(附件1),对初步确定的脱贫对象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三委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逐户逐人审核、评估和公示。对村民有反映、主动提出需要脱贫的户要重点核查,既不能漏掉需要脱贫的户,也不能将不需要帮扶的户列入脱贫对象。最终审核结果由村、镇(办)、包抓部门和杨陵区党政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上报党工委管委会,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标准统一、数据真实、群众认可。
(三)精准措施。对确定的精准脱贫对象户逐人分析致贫原因,并与对象户逐人认真沟通,从就业创业、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脱贫措施,列出脱贫计划,并得到脱贫对象的认可,为精准施策做好前期工作。
(四)建档立卡。对脱贫对象建立“一档一册一卡一牌”。一档,即由区脱贫办建立全区统一的精准脱贫电子档案,统一纳入“杨陵区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平台”管理,镇(办)、包抓部门都可查询,简要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一册,即包抓脱贫手册,由包抓单位和对象户所在村委会对整个脱贫工作予以记录,便于跟踪检查;一卡,即由包抓部门建立低收入家庭脱贫明白卡,让脱贫对象明白政府对自己帮扶的措施和脱贫计划,做到收入认定准确、脱贫措施精准、脱贫计划合理;一牌,即工作联系牌,张贴在脱贫对象户家中,方便脱贫对象随时联系包抓人员。
(五)动态管理。所有脱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人均收入低于脱贫标准由包抓部门实施帮扶;经过包抓帮扶人均收入高于脱贫标准的经过认定后即可退出脱贫范围,退出脱贫对象后,就业创业促进等五类脱贫政策可以延期享受一年,包抓部门不再包抓;对于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户,如果经核查达到脱贫标准需要帮扶的,要及时纳入作为脱贫对象,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予以包抓。
三、多措并举,讲求实效
(一)制定高标准精准脱贫措施。按照“找准病根、开好处方、一户一策、多措并举”的思路,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农业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城改办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针对全区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按照高于全省相关标准的要求,分别制定就业创业促进、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等五类精准脱贫办法(见附件2),使凡有就业能力的脱贫对象全部就业,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对象全部从事生产,凡有子女需要接受教育的从幼儿园到大学全学段予以学费全额资助和生活费补助,凡住房达到D级需要修缮的全额予以补助,凡没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对象全部予以社会保障兜底,让每一户脱贫对象都有可以享受的脱贫政策,都切实感受到脱贫工作的实效性。包抓部门根据脱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填写“五类精准脱贫办法落实表”(附件3),与人社、农林、教育、民政、卫计、住建、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负责落实。
(二)夯实包抓责任。建立精准脱贫包抓机制,党工委管委会、杨陵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包抓重点户,示范区各部门联系村(社区),杨陵区各部门包抓村(社区),杨陵区机关干部包户(具体见附件4),包抓干部要针对每户情况制定脱贫计划,每月至少要到包抓户中按计划帮扶一次,每月底包抓部门要将帮扶情况向脱贫办汇报一次,确保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按照月通报、季考评、年总结的要求,由示范区农业局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示范区考核办每季度对各单位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年末召开一次精准脱贫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加大财政投入。示范区财政局、杨陵区政府负责,按照中省有关要求,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精准脱贫,a。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用于发展种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后,优先赠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持有,建立收益分配机制,由贫困户享受项目长期收益。
(四)引入第三方评估。示范区农业局负责,制定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实施办法,每年12月前完成对精准脱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包抓部门的帮扶效果的科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检验精准识别对象准不准、帮扶效果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包抓部门、业务部门和相关镇(办)精准脱贫工作的考核,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五)激发内生动力。包抓部门要以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帮扶为主、给钱给物为辅,着力落实五类精准脱贫办法。同时大力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生活条件等制约低收入群体增收的瓶颈,为低收入群体自我发展创造条件。坚持扶贫又扶志,营造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发挥低收入群体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观念,不等不靠、自力更生,提高脱贫对象持续增收的能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传导压力。精准脱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示范区履行两个使命、加快自身发展的需要。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杨陵区委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精准脱贫的主体责任,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包抓部门、包户干部是落实精准脱贫任务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镇(办)、村(社区)是实施精准脱贫的一线前沿,镇办党(工)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精准脱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包抓部门和各类资源,确保形成合力、政策落地。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包抓机制,层层落实包抓责任制,立下军令状。
(二)严督实考,倒逼落实。建立完善精准脱贫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增加精准脱贫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以及引进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度。加大脱贫工作公开力度,对精准脱贫台账、包抓单位、包抓干部、脱贫计划等要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要加大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力度,开通精准脱贫信访绿色通道,凡有举报必查,快查快结。对人员不到位、履行责任不力、脱贫任务未完成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干部个人在脱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示范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加大专项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发挥应有效益。
(三)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总工会要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广大职工每年至少募捐一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捐资捐物。工商联、经贸和安监局要积极倡导驻区企业与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每年举行一次募捐活动,提高企业参与精准脱贫的社会责任感。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要及时发布困难群体救助信息,扩大社会捐赠范围,引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精准脱贫工作。在慈善协会设立“精准脱贫”专用账户,将社会各种捐助统筹使用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党工委宣传部牵头,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等媒体要开设精准脱贫工作专栏,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挖掘报道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通过自我努力增收致富的先进事迹,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低收入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致富奔小康。精准脱贫办要开通微信、微博,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精准脱贫工作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杨陵区政府要及时总结提炼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力争为全省精准脱贫工作做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