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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民政扶贫对象免费接收职业教育的函》的通知

杨政民发〔2016〕160号  


杨陵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民政扶贫对象免费接收职业教育的函》的通知  

 

各镇(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民政扶贫对象免费接收职业教育的函》转发予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并将有意向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精准扶贫户、孤儿、残疾青年)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区民政局。  

附件:《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民政扶贫对象免费接收职业教育的函》  

联系人:武朔羽 联系电话:87012346  


2016年6月13日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开展民政扶贫对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函

 

杨陵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2016〕29号 )精神,为促进民政扶贫对象通过学习技能走上脱贫之路,实现精准扶贫对象脱贫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职业教育资源优势,经省民政厅同意,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扶贫对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陕西省自强中专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民政部中日合作示范性养老培训机构建设实训基地,中国养老产教联盟集团理事会成员单位。政府投资近2个亿建成的新校区占地240亩,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现代化教学和无障碍设施一应俱全。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设置合理,是西部省区唯一的、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建校60多年来,该校坚持面向民政服务对象、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教育的办学方向,为社会培养了上万名各类人才,学生在走向社会后,靠一技之长,自食其力,自主创业,奉献社会。学校为维护社会稳定,解除政府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教育对象  

陕西籍城乡户口,年龄在15周岁—30周岁以内,初、高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家庭子女、贫困低保受灾家庭子女和三类残疾青年(视力、肢体、语言障碍)。  

三、扶持政策  

(一)入学政策  

1.残疾学生“零费用入学”:免收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包括书费、公寓物品费、校服费、报名建档费、保险费、体检费等)

2.健全学生“免费入学”: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仅收取代办费1250元(包括书费、体检费、保险费、公寓物品费、校服费和报名建档费等,其中书费和校服费多退少补)

(二)政府补助政策  

1.残疾学生享受政府福彩公益金生活补助180元/人/月(两年共20个月);  

2.贫困学生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200元/人/月(两年共20个月);  

3.孤儿享受政府生活补助320元/人/月(两年共20个月)和交通补助200元/人/年(两年);  

4.学校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和冬寒补助,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5.陕教贷办(2016)11号文件:具有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一次性3000元,只覆盖陕西省户籍学生)。  

注:以上政府资助的补助政策,以政府资金拨付实际情况具体给予学生补助,政府资助如有变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报名说明  

(一)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招生人数  

专业建设  

适宜学生  

中医康复保健  

三年  

100  

省级示范专业  

健全  

视力障碍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三年  

30  

国家重点扶持专业  

健全  

计算机应用  

三年  

30  

学校特色专业  

健全  

肢体残疾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三年  

30  

服装设计与制作  

三年  

20  

省级示范专业  

听力障碍语言  

工艺美术  

三年  

20  

学校特色专业  

以上专业,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学校推荐就业。  

(二)入学资料  

学生来校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或家庭贫困证明(村、乡镇、县区民政局盖章)、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孤儿需提供相关孤儿证件。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支持全省民政帮扶对象教育脱贫、免费接收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已全面在我省开展。请贵局能够全面安排宣传工作,重点是面向革命老区、秦巴山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面向全省民政扶贫对象及其家庭子女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于8月10日前将《推荐报名表》(附件1)报至学校招生办。  

(二)按照民政部孤儿职业技能教育项目要求,请面向民政系统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及民间机构收养的孤儿广泛宣传动员,选派适龄孤儿接收职业教育,于8月10日前将《孤儿推荐报名表》(附件2)报至学校招生办,并组织学生前往学校上学。重点支持健全孤儿选报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  

(三)学校将结合申请筹建特教高职院工作,尽早开设大专专业;结合市场和行业需求,不断开拓就业率高、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专业,不断满足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迫切需求,引导他们为从事各项社会工作做准备;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联系人:省自强中专学校招生办  

何万堂 13991702618 邰少斌13891798525  

联系电话:0917-6269066 QQ:2849432503  

附件:1.推荐报名表  

     2.孤儿推荐报名表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5月6日